「國家兩廳院」於2004改制為台灣第一個行政法人組織。擁有四個表演場地:國家戲劇院、實驗劇場、國家音樂廳、演奏廳。
國家兩廳院的五項目標:1. 扎根國內-製作優質節目累積實力;擴大專業影響,帶動城鄉平衡2. 立足國際-強化國際交流,以兩廳院為國內外表演環境接軌之關鍵平台3. 建立經典-樹立優質表演藝術品牌形象,打造華人世界表演藝術經典4. 營造園區-建立全民共享之藝文場域,保存史料並形塑國家文化地景5. 經驗傳承-將兩廳院營運經驗以編纂技術手冊、培訓人才、提供諮詢等作法,與其他場地共享專業資源與經驗之傳承
表演節目、巡演、教育活動、表演藝術相關書刊、影音產品、禮品及休閒設施